企业招标
大连市金普热电有限公司脱硝剂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大连市金普热电有限公司脱硝剂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大连市金普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脱硝剂采购,采购量:约200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连市金普热电有限公司脱硝剂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连市金普热电有限公司脱硝剂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产品服务;
2、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三家及以上企业成功使用业绩(提供合同及企业认可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允许分包;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注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投标单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或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一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与招标人及其集团公司相关企业合作过程中有不良行为记录或法律纠纷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20日09时00分到2024年09月27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1日09时00分
七、其他
一、交货地点:金普热电所属各锅炉房。
二、交货时间:2024年10月20日—2025年4月5日分批供货。
三、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社保证明;
5、业绩证明材料。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若邮寄需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
请联系后获取表格、附件。
联系人:赵琳
电 话:155 1015 7978
邮 箱:zhaobiao797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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